10月13日上午,绛县法院隆重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宪法宣誓仪式暨就职培训大会。绛县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院长邓海铭、党组成员、政治部主任刘相宇,绛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李俊梅、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张腊穗,及新任21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会议。会议由党组成员、政治部主任刘相宇同志主持。
会上,党组成员、政治部主任刘相宇同志代表院党组宣读《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王小燕等21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决定》。随后,全体起立高唱国歌,在刘相宇同志带领下进行庄严宣誓,陪审员代表孙方成、芦鸽二位同志进行了表态发言。
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院长邓海铭同志发表讲话,他指出,人民陪审员是“不穿法袍的法官”,是强化司法监督的重要保证,也是法院与社会及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。并对新任命人民陪审员提出四点要求:
一是加强学习培训,提高法律知识基础;
二是要忠诚履行职责,杜绝陪而不审;
三是突显群众优势,发挥纽带作用;
四是学以致用,积极参与社会工作。
他表示,在今后的工作中,希望各位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 “审判员”“调解员”“宣传员”“监督员”“四员作用”,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为新时代绛县社会稳定、转型发展贡献力量。
宣誓仪式结束后,党组成员、政治部主任刘相宇同志就人民陪审员基本法律知识与陪审制度、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、庭审规范、庭审礼仪等内容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入职培训。